卷烟营销中心2019年营销咨询采购项目
时间:2019-04-22  来源:

                         招标公告

福建省烟草公司厦门市公司 委托,对卷烟营销中心2019年营销咨询采购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JL19招033

2、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1

网订客户商品订购智能推荐研究与应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2

探索厦门卷烟旅游市场多场景、全渠道营销新模式咨询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3

构建卷烟智慧服务体系咨询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备注:本项目分为 3 个合同包进行招标,并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响应,并按不同的合同包制作投标文件(一个合同包壹套正本,壹套副本),但是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项下的所有内容作出投标响应,不得仅对同一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项目概况:卷烟营销中心2019年营销咨询采购。

4、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待定。

5、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或市场研究或管理咨询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未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须含有经营范围)。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下列其中之一的证明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若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场地等,并愿意接受招标人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上述信用记录]。

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的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  4    19  日起至2019年  4    25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若需邮寄,邮寄费由投标人支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恕不负责。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0楼C单元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5  10 下午3: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0楼C单元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0楼C单元

9、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若有疑问,请各投标人必须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逾期恕不受理。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jggfw.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发布。

1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合同包1:人民币2500.00元;合同包2:人民币2500.00元;合同包3:人民币2500.00;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分别提交。

12、招标有关事宜联系人及方法。

招标人:福建省烟草公司厦门市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0楼C单元 

邮编:361012      话:0592-5049676 传  真:0592-5041670

联系人:小吕    电子信箱:jlecc@jlecc.com.cn

 

2019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