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湾边大桥至福峡路段工程第3标段(监理)
时间:2019-04-29  来源:

招标公告

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湾边大桥至福峡路段工程第3标段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湾边大桥至福峡路段工程第3标段(监理) 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审批[2016]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94146765元。湾边大桥至吴屿路段景观、绿化及边坡防护工程和螺洲至浚边村段景观、绿化及村道部分。其中螺洲至浚边村段景观、绿化及村道部分分别有道路工程部分和园林景观部分,道路工程部分包括龙江村道改路路段、浚边路村道土路硬化段和螺洲古镇外围防洪提段;园林景观部分包括螺洲段、螺洲休闲路段、龙江村道、东方威尼斯和湾边大桥至吴屿路段。绿化面积198361㎡;湾边河鲜街部队管理房建筑113.08㎡、詹安镜建筑187㎡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湾边大桥至吴屿路段景观、绿化及边坡防护工程(桩号K10+655.412-K16+700)和螺洲至浚边村段景观、绿化及村道部分(桩号K21+826.359-K25+140)。其中螺洲至浚边村段景观、绿化及村道部分(桩号K21+826.359-K25+140)分别有道路工程部分和园林景观部分,道路工程部分包括龙江村道改路路段(AK0+000~AK0+186)、浚边路村道土路硬化段(BK0+000~BK0+386)和螺洲古镇外围防洪提段(K2+100~K2+497.404);园林景观部分包括螺洲段(K22+220~K22+710)、螺洲休闲路段(K2+100~K2+481)、龙江村道(K23+580~K24+140)、东方威尼斯(K22+710~K23+580)和湾边大桥至吴屿路段(K11+880~K16+680)。绿化面积198361㎡;湾边河鲜街部队管理房建筑113.08㎡、詹安镜建筑187㎡。招标内容:道路工程、配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 、排水管道(雨水、污水)、电气及照明、园林景观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94146765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收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3286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收取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2)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4     18    09 00  00 秒至 2019  424  17  00  00 秒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6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浦上大道金山公交枢纽中心3号楼三楼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733297,传真:0591-87521997

联系人: 张工、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877600转902 ,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   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 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