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南埔社区文化广场-景观工程
时间:2019-10-22  来源: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大南埔社区文化广场-景观工程 ,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南埔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南埔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华大南埔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46.878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46.8783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46.8783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87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备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注:①、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须严格执行闽建[2016]5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被列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2日至2019102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购买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11115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导进行签到,签到时需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及资格文件)。待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南埔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南埔社区

电话:13295959527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邮编:362000

  电话: 18960288181,联系人:   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