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尾园1号、2号、3号支路(施工)
时间:2020-05-18  来源: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尾园1号、2号、3号支路(施工)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侯发改审批【2019】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677.0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项目共包含三条道路其中1号支路路线起点为X114,终点接2号主干道,设计道路宽为24米,总长度约267米;2号支路路线起点为X114,终点接2号主干道,设计道路宽为16米,总长度约340米;3号支路路线起点为X114,终点接2号主干道,设计道路宽为16米,总长度约352米.道路等级采用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km/h;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道(雨水、污水)、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交通及安全设施、绿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管径0.8~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0144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508090000秒至2020513170000秒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2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⑥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602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鸿尾乡石佛头街 ,邮编:350106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2974030,传真:  /

联系人: 温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邮编:350003

 话:0591-87877600转845,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小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

网址: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