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FJJL2020-ZB19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监狱配电网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监理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清流监狱,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监狱,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711296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监狱配电网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4711296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4711296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4711296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五级或以上);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或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 21 日至2020年 12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到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肆仟捌佰元整(¥84800元)。
6.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
帐 号:3500 1876 1070 5251 1797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JL2020-ZB190”,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月 3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新垦新村(福建省清流监狱)
电话:18806010809
联系人:雷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11819, 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余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审计科
电话:0598-5261233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新垦新村(福建省清流监狱)